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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暑期食品消费警示 七项措施保安全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7-31
  • 来源: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  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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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“暑假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”,提醒餐饮单位要遵守各项规定,提醒家长和孩子要科学、合理饮食。

  疫情防控莫放松。餐饮单位要遵守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规定规范开展经营活动,要采取措施防止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进入餐饮场所,合理控制排队及就餐人员距离,提醒并保障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就餐,防范交叉感染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、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,要加强送餐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,确保送餐容器、箱、车清洁,每日至少进行两次清洁消毒,实施“食安封签”和“零接触”配送。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,绷紧弦、不松懈,不搞群体性聚餐。

  外出就餐寻“笑脸”。外出就餐或者网络订餐时,首先要选择证照齐全、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,其次要选择有“明厨亮灶”的餐饮单位,可以用手机下载“舌尖安全网”App或者电脑登录“舌尖安全网”,通过在线视频察看餐饮单位加工制作食品的全过程。用餐前请先洗手,尽可能使用公勺、公筷,倡导分餐制,就餐后切记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。

  家庭聚餐防风险。直接入口食品及盛放容器要洗净消毒,存放在洁净的地方。生、熟食品及其加工工具、存放容器要严格分开,避免交叉污染。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,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要达到70℃以上。在安全的温度内保存食物。发现食品颜色、气味、口味等感官性状异常,应立即停止食用。

  购买渠道要正规。应尽量选择储藏条件好、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、超市和市场购买食品,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,观察是否新鲜,是否在保质期内,包装是否完整无损、有无鼓包(涨袋、胖听)、有无颜色变化、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。特别是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(一般冷藏温度为0℃~4℃、冷冻温度为-18℃以下)。不要购买和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。网络订餐或购买食品也要选择有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,并注意保存订购凭证。买来的食品要按照包装上标识的条件进行贮存。通常,打开包装后要尽快吃完。

  科学饮食保健康。要注意个人卫生,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。用餐时注意辨别食物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。不在无证场所、路边摊点用餐。不食用河豚鱼等有毒有害、来历不明的动植物。不食用发芽土豆、未烧透的豆浆等。慎重选择凉拌菜等高风险食物。暑假期间,聚餐较多,请注意避免暴饮暴食,防止诱发急性胃肠道疾病;聚餐时应少饮酒,少吃烟熏、烧烤、油炸食品,荤素搭配,平衡膳食,多食富含纤维素、维生素的新鲜蔬菜、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,打包食品再次食用时需谨慎。

  饮用冷饮要慎重。不要空腹或在正餐后立即饮用冷饮,不要在剧烈运动后马上饮用大量冷饮,不要饮用冷饮后马上喝热水,以免刺激胃黏膜血管导致胃肠道功能紊乱,甚至引发腹泻或咽部疼痛等症状。喝饮料不能替代喝水。

  维权意识要增强。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时,要及时就医,保留病历卡、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;通过在线视频监督餐饮单位加工制作食品的全过程时,如发现可能造成危害公众卫生安全的行为,请保留证据,及时拨打12315举报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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